預售屋免課奢侈稅 明公聽會

  • 2011-03-02 01:15
  • 工商時報
  • 記者王信人/台北報導

 

將加徵奢侈稅之房地產

 財政部研擬的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草案(俗稱奢侈稅、打房稅)排除法

  拍屋、預售屋、繼承土地、信託的不動產等在課稅範圍之外。財政部在明 (3)日將舉行公聽會,了解外界想法。

 

 自從財政部宣布要開徵特種稅,對持有在2年以內出售的不動產加徵10%~  15%的稅負之後,預售屋的推案立即冷卻,但是在財政部的定義裡,出售「預售屋」是屬於出售「權利」的一種,不屬於不動產移轉,所以不加徵特種稅,而是以「交易市價」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的所得稅。

 

 被排除在奢侈稅或打房稅之外的不動產有下列數種類型:

 

 1.法拍屋:個人或是公司買進房子不到2年,因為經營困難,或財務週轉不靈,導致抵押的房地淪為法拍,並非是投機性的短期交易,甚至往往是賠錢出售,故不加徵。

 

 2.建商首次出售的房子,雖然土地持有時間可能在2年內就賣出,但是為正常的營業行為,也不加稅。

 

 3.現行不課徵土增稅及免徵土增稅的土地,包括繼承土地、農地、夫妻贈與土地、公設地、政府徵收的土地、區段徵收、市地重劃、土地信託等。

 

 4.預售屋。

 自從要對短期買賣不動產加徵重稅之後,建築開發商業者跳腳。為此,財政部賦稅署在228假期加班,提早在明日召開公聽會,昨天已緊急寄出開會通知書,邀請全國型的工商界代表3個,建築不動產的業者代表3個,但就沒有民間弱勢團體的代表。只有學者4位總代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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